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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申请论坛版主的标准及流程

本主题由 hmh88 于 2008-5-22 13:33 设置高亮

申请论坛版主的标准及流程

引用:
[quote]申请论坛版主请详细阅读




第一条:论坛版主申请的条件



1:本论坛合法用户,热情积极帮助会网友而且愿意为本论坛提高品牌地位而努力贡献的优秀会员。

2:注册时间在一周以上,在线总时长达到30小时、积分达到100分以上。

3:发帖、回帖总数达到一百帖,且过半数的帖子为申请板块的非水帖。

4:申请论坛版主须先经过现任板块版主及超级版主同意方可进行,若申请板块没有版主,须先经过其所属超级版主同意方可.

5:因失职被撤销版主职位的会员,可以再次申请版主,但是必须在申请板块实行试用期(实习版主),时间为一个月,实习合格,方能再次担任版主。若失职再次被撤职,不得再次申请版主。

6:因自我申请辞去职位的版主,可以再次申请版主,但是总申请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7:如申请的是新开板块、冷门板块、高深板块版主,本条第二款至第三款限制可由管理员自行斟酌,适当放宽标准。




第二条:论坛版主的上任途径


1:管理员直接任命会员为版主。

2:超级版主为其负责区域或负责区域下辖板块推荐版主,并经管理员认可。

3:会员在“站务讨论”区内直接发布版主申请帖,并经超级版主和所申请的区域版主认可,最后经管理员审核。

4:由管理员亲自或经过管理员的认可,各版主可在其所负责的板块或下辖板块内发布版主招募帖,通过该招募帖公开选拔出来的会员,经管理员审批同意才可担任版主。

5:会员申请版主,两次申请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一个月。

6:会员申请版主,一周之内没有通过的,按未通过计算。



第三条: 论坛版主申请流程。


1:申请论坛版主可在《站务讨论区》发帖申请。明确写上所申请区域版块。

2:经管理员审核通过后,可上任实习版主(一个月)。如无过失正式上任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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